根据县属国有企业用工需求,现将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岗位和数量
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,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《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应聘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政治思想素质好,品行端正。
2.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;
3.报考年龄要求详见《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4.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、能力。
5.毕业时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(含技师)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(技师院校)毕业生,可分别按照高职(大专)、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;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、学位。
6.在职人员应聘的,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定向、委培毕业生应聘,须征得定向、委培单位同意。
7.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:
1.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。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3.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。
4.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。
5.现役军人、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。
6.法律、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。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核
采取线下报名方式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,报名确认后报名费不予退还。
(一)报名时间及地点:
1.报名时间:2023年10月12日—10月13日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),
2.报名地方:郯城人才会客厅(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西首)。
(二)报名须提交材料:
(1)国家承认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凭境外学历报考的,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
(2)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;
(3)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4)《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须带照片);
(5)《应聘承诺书》(签名按手印);
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,原件审查后退回,复印件留存备查。
报名结束后,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:2比例的,计划招聘1人的,取消招聘岗位;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,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。报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,经本人同意,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。
(三)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对不符合条件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,按要求在规定时间、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,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,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,视为放弃应聘资格。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,按岗位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考试
考试分为初试、复试(初试占50%、复试占50%),初试、复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初试结束后,根据初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: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。初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复试,若招聘计划与复试人数不达1:3比例,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复试人选。初试、复试方式及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考察
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,按照复试成绩的高低,依次确定考察人选,若复试成绩相同,增加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,依次确定考察人选,(若岗位另有要求的,按照岗位要求依次确定考察人选)。
招聘企业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,并对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专业知识、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。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